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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2017年“法律进机关”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8-18 作者: 来源:眉彭食药监发〔2017〕50号

眉山市彭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关于印发《2017年“法律进机关”工作实施

方案》的通知

 

各乡镇(街道)食药监所,局机关各股室、队:

按照《中共彭山县委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“法律七进”的实施意见》(彭委办〔2014〕89号)和《眉山市彭山区依法治区2017年工作要点》(眉彭委办〔2017〕65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局实际,现将《2017年“法律七进”工作实施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眉山市彭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7月24日 

 

 

2017年“法律进机关”工作实施方案

一、总体要求和目标  

“法律七进”是普法工作的有效载体,是法治彭山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依法治区的基础性工作,深入推进“法律七进”,对提高全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。

总体要求:深入推进“法律七进”,必须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,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,使全局干部职工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;必须坚持“谁执法,谁普法”原则,把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,把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,把属地管理和上下联动相结合,形成股室、队、所分工负责、各司其职、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;必须坚持普治并举,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,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,通过边创建边普法、边普法边治理,切实提高“法律七进”的传播力、影响力和渗透力。

总体目标: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、敬畏法律、尊重法律、崇尚法治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显著提高;全体人员依法办事、依法行政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、化解矛盾的能力显著增强;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,全社会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。

二、深入开展以“法律进机关”为主的“法律七进”工作

(一)完善“普法责任清单”,建立完善局务会以及中层干部会会前学法制度,每月不少于一次,各股室、队依次安排学法内容,办公室负责安排学习时间,并做好学习记录,牵头领导:蒋宗善,责任单位:办公室。

(二)把宪法法律列为局党组学习内容,对学法用法进行年终目标考核,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,办公室做好安排和记录,牵头领导:蒋宗善,责任单位:办公室。

(三)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,开展形式多样、各具特色、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月活动,结合“三月法制宣传月”、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、“三下乡”活动、“6.26”禁毒日、“12.4”宪法日等节点,切实做好针对性强、内容丰富、实际效果明显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牵头领导:夏文涛,责任单位:各股室、队。

(四)大力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,组织开展法治培训,举行法律知识考试(考核),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,每年不少于一次,政策法规股负责学习和考试内容,牵头领导:夏文涛,责任单位:政策法规股。

(五)聘请常年法律顾问,强化全局法制建设。积极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,在办公区域和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、开设法治宣传微博和微信等,牵头领导:蒋宗善,责任单位:办公室。

(六)加强对我局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人员的法治培训,努力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,牵头领导:夏文涛,责任单位:政策法规股。

(七)继续开展“调解一次纠纷,上好一堂法治课”专项活动,每年不少于2次,牵头领导:王岚,责任单位:稽查大队。

(八)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,做好创建示范和申报组织工作,牵头领导:夏文涛,责任单位:政策法规股。

(九)结合联系乡镇、村(社区)工作,到村开展以“送法下乡”为载体的活动,务必做到齐抓共管,以增加法制工作在送法下乡中的比重,牵头领导:夏文涛,责任单位:各股室、队。

(十)切实做好“七五”普法组织实施工作,认真贯彻区“七五”普法工作精神,进一步强化和落实“七五”普法工作,牵头领导:夏文涛,责任单位:各股室、队。

(十一)打造“七五” 普法,“法律七进”,“法治彭山建设”,三位一体普法示范典型。年内由生产股、流通股、餐饮股分别在生产企业、超市商场、餐饮服务单位各打造1个示范点,示范点打造要与全区综合阵地建设结合起来,做到有宣传专栏、宣传标牌、工作档案,牵头领导:管夏西,责任单位:生产股、流通股、餐饮股、法规股。

三、加强组织领导

深入推进“法律七进”是一个系统工程,各股室、队必须紧密联系实际,紧扣中心大局,将“法律七进”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。成立由党组书记、局长李勇任组长,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夏文涛任副组长,各股室、队负责人任成员的区食药监局“法律七进”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,由吴宏松、何茂雪负责“法律七进”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“法律七进”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,各相关股室、队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工作情况(包括:政务信息、总结汇报、图片资料等)报政策法规股,由政策法规股汇总后三日内报区相关牵头单位。

   (二)“法律七进”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,每季度由分管法制领导牵头,局办公室、政策法规股参与,对“法律七进”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。

 

 

 

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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